收養評估

收養評估
收養評估主要評估哪些方面 有什麼意義
 下面爲你解答收養評估主要評估哪些方面這個問題 收養評估員或委託專業評估機構工作人員按照《收養法》及《登記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收養意願家庭從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進行調查和評估。   (一)收養意願人決定收養子女的原因和目的;   (二)收養意願人的工作經歷、受教育情況、興趣愛好及與父母、兄弟姐妹之間的關係;   (三)婚姻家庭關係,夫妻雙方是否和睦相處,是否有家庭責任感,是否有婚變史;   (四)有無(非)婚生子女,是否與收養意願人同住;   (五)收養意願人是否患有嚴重疾病,如傳染性疾病和精神性疾病,是否有無民事行爲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是否有影響撫養孩子健康成長的不利因素;   (六)收養意願人的經濟收入、撫養孩子的經濟能力情況;   (七)有無犯罪記錄。收養意願人是否有酗酒、吸毒、賭博、家庭暴力、虐待兒童等行爲;   (八)收養意願人目前居住的住宅條件,居住房屋的面積,被收養人的居住場所及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