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轉公借款合同沒還回來

商轉公借款合同沒還回來
什麼是股東借款轉資本公積

股東借款轉資本公積屬於債務重組。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


債務人轉讓其資產給債權人以清償債務的債務重組方式。債務人通常用於償債的資產主要有:現金、存貨、金融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以現金清償債務,通常是指以低於債務的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債務,如果以等量的現金償還所欠債務,則不屬於債務重組。


(二)企業債務重組,相關交易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1、以非貨幣資產清償債務,應當分解爲轉讓相關非貨幣性資產、按非貨幣性資產公允價值清償債務兩項業務,確認相關資產的所得或損失。


2、發生債權轉股權的,應當分解爲債務清償和股權投資兩項業務,確認有關債務清償所得或損失。


3、債務人應當按照支付的債務清償額低於債務計稅基礎的差額,確認債務重組所得;債權人應當按照收到的債務清償額低於債權計稅基礎的差額,確認債務重組損失。


結論是:


1、企業出資時多出的部分計入資本公積,用這個資本公積轉增實收資本不用繳所得稅。


2、股東以借款形式,投入到企業,如果企業籌集資金將錢還給股東,股東再拿錢來出資也不用繳稅。


3、股東以借款形式投入到企業,借款不還,直接轉增實收資本,應繳納所得稅。


4、股東以借款形式投入到企業,借款轉爲資本公積,那麼對企業來說,這是一種債務的豁免,要繳企業所得稅。


公司法人在得到股東大會的許可後,是可以將一部分的資金借給其他的主體的,此後就有可能會發生借款資金轉換爲註冊資金的情形。若是在借貸之後,其他的股東已經繳納完去全部的認繳金額,他人在償還債務時,就會發生資本增加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