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繳納社保

跨年繳納社保

社保也就是我們說的社會保險,如今我國要求用人單位必須要爲員工繳納社保,至於實際繳納社保的基數,這就要根據單位的情況來確定了,但對於繳費的比例,法律方面有要求,可供單位自由選擇的餘地不大。而要是單位不按照規定爲員工購買社保,主要是在轉正之後纔開始購買社保的,這些都是屬於違法的行爲,此時可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投訴,責令用人單位改正。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連續兩年繳納社保問題,必須連續交嗎

社保需要繳納15年。15年滿後可以不用再繳納社保領取養老金。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儲存額÷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爲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佈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關於連續兩年繳納社保問題,必須連續交嗎的問題,以上是回答,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