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上種樹

承包土地上種樹
承包土地時對佔用基本農田種樹等遺留問題怎樣解決

市、縣、鄉(鎮)政府未經承包農戶同意,與企業簽訂的承包、租賃或提供農民集體土地特別是基本農田植樹的合同,屬無效合同,應予廢止。林業部門不得頒發林權證,已頒發的要立即收回並註銷。已經植樹的,當地政府應做好工作,限期將其移植至非基本農田;在規定期限不能移植的,允許農民拔樹種田。對企業沒有與農戶直接簽訂合同卻佔用農戶承包的非基本農田植樹的,應由企業與農民協商是否繼續種樹。農戶不願意種樹的,可比照基本農田植樹的處理辦法辦理。


五、對違背農民意願,強迫流轉承包地的做法如何處理?


強迫農民流轉承包土地的,流轉關係無效,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責任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對擅自截留、扣繳流轉收益的行爲應予查處並退還款項。鄉村組織應將被強迫流轉的承包地歸還原承包農戶,由其自主決定是否繼續流轉。


綜上所述,農村承包土地的優惠政策十分豐富,主要體現在稅務減免、糧食補貼、國家獎勵以及低息貸款四個方面。透過小編的講解,希望準備承包土地的各位能夠按照國家出臺的相關政策合理承包土地,對於承包土地時出現的問題也要按照法律流程進行處理,切莫擅自主張,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