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後不服怎麼辦

交通事故,認定後不服怎麼辦
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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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交警部門作爲專業的事故處理人員,其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比較客觀、可信的,但也不排除因交警未及時到達現場,未充分了解事故現場和事故發生過程,在對事故原因和責任,未十分明確的情況下,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在此情況下,當事人該如何處理,才能確保本身的合法權益呢

首先,如果對交警適用處理事故程序有異議,可及時向交警部門提出或投訴交通部門處理交通事故的程序,分爲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所謂簡易程序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上發生的未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受傷人員認爲自己傷情輕微的交通事故,由一名交警處理即可。

其次,相對而言普通程序更爲麻煩,故交警部門可能存在將本不應按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按照簡易程序處理,表面上看簡易程序與普通程序並無大的區別,但實質上對當事人的利益影響甚大,因爲按照公安部的規定,按照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是不能進行復核的,而按照普通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則可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複覈,若將本應按照普通程序處理的事故,按照簡易程序處理,將使當事人無法申請複覈。故對交警部門錯誤適用處理程序的,應及時向交警部門提出異議或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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