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直接起訴需要哪些費用?

一、當事人直接起訴需要哪些費用?

當事人直接起訴需要哪些費用?

當事人直接起訴需要的費用有:交給法院的訴訟費;委託律師的代理費;相關部門的鑑定費、查詢費等。如果提起訴訟的一方勝訴,一般只須承擔委託律師的代理費,如果是自己辦理案件的,那麼可以省掉律師費,其他的交給法院的訴訟費、相關部門的鑑定費、查詢費等這個一般由敗訴方承擔。

二、法院起訴的程序是什麼?

起訴方式按照我國相關法律中規定的起訴方式有書面起訴和口頭起訴兩種。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只有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纔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將原告口頭陳述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起訴狀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的書面依據。起訴狀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當事人的自然情況。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這部分內容反映雙方當事人的身份情況,使原、被告特定化。

(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這部分是起訴狀的主要內容。原告要在起訴狀中寫明具體的訴訟請求和提出這種請求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包括法律關係存在的事實、發生糾紛的事實、提出訴訟請求的理由等。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案件事實是否存在,需要證據證明。原告的舉證責任。因此,原告在書寫起訴狀時,對提出的訴訟請求和提出這種請求的理由,都應該提供證據證明。提供書證、物證的,應在遞交起訴狀時一併遞交人民法院。提供證人證言的,應當寫明證人的住址,便於人民法院調查覈對。

不同的情形下的法院起訴費用也是不同的,根據案件本身的情況來決定。此外還需注意的是繳納法院起訴費用是在當事人辦理相關手續後,收到受理通知書七天內預交相關費用的,如果是律師費則需要雙方進行充分的協商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