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在哪種醫療事故中負刑事責任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負刑事責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嚴重不負責任:(一)擅離職守的;(二)無正當理由拒絕對危急就診人實行必要的醫療救治的;(三)未經批准擅自開展試驗性醫療的;(四)嚴重違反查對、複覈制度的;(五)使用未經批准使用的藥品、消毒藥劑、醫療器械的;(六)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明確規定的診療技術規範、常規的;(七)其他嚴重不負責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