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拖欠工資報警處理可以嗎,怎麼規定

老闆拖欠工資報警處理可以嗎,怎麼規定
老闆拖欠工資報警處理可以嗎,怎麼規定
老闆不發工資,勞動者是可以報警的,但多數情況下報警也沒有實質作用。一般情況下當事人應當先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經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督促仍然不支付才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這樣報警纔會有用。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四條,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
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