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車輛轉個人名下幾年報廢

公司車輛轉個人名下幾年報廢
公司車輛轉個人名下幾年報廢
公戶車轉私戶沒有年限規定,只要符合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期限均可駕駛。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1、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2、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3、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4、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6、專用校車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8、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9、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10、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11、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公司名下的汽車過戶到個人名下的步驟:
1、過戶車輛需要先辦理年檢,車輛沒有未處理的違章;
2、去二手車交易市場辦理車輛過戶
3、公司需要攜帶組織機構代碼證和公章;
4、需提供購車發票原件或最近一次過戶票據、車輛行駛證、產權登記證明;
5、買方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件;
6、雙方簽訂車輛轉讓合同
7、去車管所辦理新的行駛證和車牌;
8、雙方移交各種證明和憑證,如汽車保險單等。
法律依據: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五條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
(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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