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漏診承擔責任嗎

醫院漏診承擔責任嗎
醫院漏診承擔責任嗎
1、要承擔責任。醫院漏診的,不構成醫療事故,但應當是存在醫療過錯的,可以要求醫院承擔違約責任。
2、《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3、醫院漏診的,對當事人沒有進行任何治療,應當不屬於醫療事故,但漏診是因醫院的疏忽造成的,應當存在醫療過錯,在醫療服務過程中存在違約情況,應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