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誤診是否應承擔民事法律責任

不一定。因爲臨牀誤診的性質不同,涉及到法律責任也不同,從過錯原則上看,無過錯的誤診不承擔法律責任。在實踐中,衡量醫院是否存在過錯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判斷:

醫院誤診是否應承擔民事法律責任

1、是否具備準確診斷的條件

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陳述病情,診斷所依據的其他客觀性資料是否完備,特別是各種檢查報告是否及時產生,病情是否穩定等。

2、是考察具體的診斷、治療過程

考察醫療機構在診斷前問診是否全面,有無進行必要的輔助檢查;在初步診斷後對病情變化是否密切觀察,有無根據病情的發展、症狀的表現和變化來修正自己的診斷;是不是存在過分自信的情況,對疑難、不典型的病狀,不經會診、討論就盲目下結論。總體而言,就是以客觀標準考察醫生診斷時的心理狀態,考察其有無盡到謹慎的注意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