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原告和被告沒有證據怎麼辦法院根據現有原被告提供的證據材料(被告的言詞證據也是證據),充分覈實雙方證據材料的合法性、合理性,綜合全案依法做出判決。一般來說,被告不能提供有足夠證明力的證據材料,法院會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種類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