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經法院傳喚而不到庭的,分兩種情況:1、有正當理由不到庭,法院可延期審理。2、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決。另外,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對其實行拘傳。【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