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還用還錢嗎

公司破產還用還錢嗎
公司破產還用還錢嗎
如果公司破產後還有破產財產的,需要還錢。但破產程序終結後,公司辦理註銷登記的,可以不再還錢。而破產程序終結前,公司需要依次償還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職工的工資和社保費用、補償金;所欠的稅費;和普通的破產債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進階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一百一十四條 破產財產的分配應當以貨幣分配方式進行。但是,債權人會議另有決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