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了擔保人要還錢嗎

公司破產了擔保人要還錢嗎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透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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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了擔保人要還錢嗎

1、先要明確擔保人是何種類型擔保。如果是保證人則分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是提供抵押物擔保,則只以抵押物價值爲限承擔責任。
2、債務人破產進行破產清算,債權人應向法院申報債權。根據《擔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3、債務人清算無法還清的債務,由保證人負責清償。《擔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爲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擔保人被起訴後,只要在執行階段不存在故意逃避債務的履行的情況,是不會被判刑的。如果拒不履行判決則可能被追究刑責,但這種情況還是相當少的,一般會先強制凍結處置擔保人財產。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 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爲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