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人死了擔保人要還錢嗎

欠債人死了擔保人要還錢嗎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爲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爲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爲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爲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欠債人死了還用還錢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33條:繼承遺產應當先行清償被繼承人生前所應當繳納的稅費及債務,繳納稅費及債務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爲限。超出部分,繼承人自願清償的不在此限。

因此,債務人死亡,其生前所負的債務,以其遺產進行償還,償還的範圍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爲限,超出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受限制。

但是如果債務人的法定繼承人不願償還,那麼債權人的債權在使用債務人遺產償還後不足部分或者債務人無遺產可以償還,債權人的債權或債權不足部分將徹底消滅。無法得到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