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欠的錢要還嗎

人死了欠的錢要還嗎

1、根據《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33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爲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2、如果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某一方銀行借的錢,用於夫妻雙方共同使用,那這算是夫妻雙方共同債務,借款人去世後,作爲他(她)的配偶,是有義務繼續還錢的。

但如果借的這些錢沒有用於夫妻雙方共同使用,活着的一方能夠證明這筆借款自己不知情,且借款也完全用於與自己無關的地方,那這筆借款將不作爲夫妻共同債務,相應的也就不需要承擔繼續還款的義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爲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