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兩份有效嗎

離婚協議書兩份有效嗎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爲,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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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份離婚協議書怎麼辦


有的當事人離婚過程是痛苦和漫長的,在反覆拉鋸式的討價還價過程中,可以產生二份甚至若干份離婚協議,當事人最終會依據最後一份離婚協議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首先應該強調,在民政局備案的那份離婚協議應具有最強的效力,除非當事人在之後的時間另有約定。既然已辦理離婚登記,在民政局登記之前所產生的離婚協議書自然也具備了生效條件。若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中涉及到的約定,以民政局備案的協議書中的約定爲準;若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約定沒有涉及到而之前的離婚協議書有詳細的可操作的具體描述,應該說以前的離婚協議的約定爲有效,對雙方具有約束力。若民政局離婚登記中的離婚協議沒有涉及,而之前的幾份離婚協議中的約定有矛盾的,以最後一份離婚協議書中的約定爲準。

經過以上內容的分析講解,相信大家此時已經知道該怎樣看待離婚協議書的效力了吧。對於離婚夫妻簽訂的離婚協議書來講,只有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了離婚手續之後,那麼才能具有法律效力的。若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律師365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