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訴案件的委託手續範本

自訴案件的委託手續範本

自訴案件,是“公訴案件”的對稱。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在法院審理自訴案件的過程中,可以適用調解。原告在法院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訴。而刑事自訴人對一審判決不服(無論是作爲被害人還是作爲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權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對已經生效的判決或者裁定不服,有權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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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重婚罪需要什麼證據

認定重婚罪需要的證據有:

1、配偶與第三方經過合法登記的結婚手續,或法律上認可的事實婚姻關係;需要蒐集結婚登記僞造結婚證證據,重婚者與第三人所生小孩的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2、還可以蒐集有婚外情一方與第三人存在長期穩定的同居生活證據、雙方在一起的親密照片、錄像、短信等,此外,還有親屬或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親筆所寫的保證書、懺悔書等。

重婚案爲自訴案件,屬於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因此需要被害人主動起訴,否則將不被人民法院受理。立案後,當事人在蒐集證據時可以請求警方協助調查,請求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配合調取重婚的相關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