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怎麼判決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兩週歲以下的子女,屬於哺乳期內,爲保證嬰兒的發育成長,一般應隨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指對子女有遺棄、虐待行爲),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