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拘禁的時間

非法拘禁罪拘禁的時間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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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的拘禁時間是多久

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8條),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爲。

非法剝奪人身自由是一種持續行爲,即該行爲在一定時間內處於繼續狀態,使他人在一定時間內失去身體自由,不具有間斷性。時間持續的長短不影響本罪的成立,隻影響量刑。但時間過短、瞬間性的剝奪人身自由的行爲,則難以認定成立本罪。一般情況下,超過24小時,會按犯罪處理的。

司法實踐中,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作爲犯罪處理:

(1)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非法拘禁無辜羣衆,造成惡劣影響的:

(2)非法拘禁他人,並實施捆綁、毆打、侮辱等行爲的;

(3)多次大量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拘禁多人,或非法拘禁時間較長的;

(4)非法拘禁,致人重傷、死亡、精神失常或自殺的:

(5)非法拘禁,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