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補償金與賠償金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大致有以下幾種情形:(1)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3)用人單位非過失性辭退勞動者;(4)用人單位依法裁員;(5)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備註: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除外);(6)特殊情形下用人單位停止經營而導致勞動合同終止;(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以上是經濟補償金與賠償金 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