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軍事設施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破壞軍事設施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破壞軍事設施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防衛建設秩序。
(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或軍事通信的行爲。
(三)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爲本罪的主體。
(四)主觀要件。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六十九條 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壞重要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