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範圍否定式

行政複議範圍否定式
行政複議否定式列舉內容有哪些呢?
您好,《行政複議法》第6條前十項列舉了可以申請行政複議的七種作爲和三種不作爲情形,第十一項屬於概括性條款,即除去上述十項情形外,其他具體行政行爲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也可以申請行政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