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官司財產分割孩子撫養權怎麼分隔?

離婚官司財產分割孩子撫養權怎麼分隔?

一、離婚官司財產分割孩子撫養權怎麼分隔?

離婚官司的財產分隔和孩子撫養權的分隔應當按照平等公平的原則,並照顧婦女和無過錯方,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進行合理分隔。對於小孩的撫養權一般先由男女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解決不了起訴到法院,法院會根據雙方的扶養條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齡以及男女雙方是否存在不適合撫養小孩的特殊情形來判決。具體而言法院會綜合考慮男女雙方的工作時間、經濟收入情況、住房條件、與孩子相處的時間、家人能否幫忙一起照顧小孩、學歷等情況。這裏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長期存在家暴、遺棄、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賭博的惡習且屢教不改。

二、財產的歸屬和分割與財產的性質有關。

一般是婚前個人財產歸個人,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先由男女雙方協商解決,拿出財產分割方案,再由法院進行審查確認;如果男女雙方協商解決不了,法院會先提出分割方案,儘量使男女雙方能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還是達不成調解協議的,再進行依法判決。而法院在分割財產的時候會遵循以下原則:

1. 尊重當事人意願的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尊重夫妻雙方真實的、合法的意願。

2. 男女平等原則。

3. 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對因一方重婚、通姦、虐待或實施暴力等傷害另一方及其親屬等行爲引起的離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要適當照顧無過錯的一方。

4. 照顧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則。

5. 有利生產與方便生活原則。

6. 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

有關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隔和子女撫養權的認定等等情況,在相關的法律規定中都有非常明確的規定。一般情況下,財產的分隔是平等公平的,另外可以對有過錯方不分財產或者少分財產,子女在兩週歲以內一般都會按照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判給女方,女方無法承擔撫養責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