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申請人資格要求 行政複議申請人資格要求 1.認爲海關的具體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提出行政複議申請。 2.有權申請行政複議的公民死亡 行政複議申請人資格要求 1.認爲海關的具體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提出行政複議申請。 2.有權申請行政複議的公民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有權申請行政複議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的,承受其權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實施違反海關法的行爲後,有合併、分立或者其他資產重組情形,海關以原法人、組織作爲當事人予以行政處罰並且以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組織作爲被執行人的,被執行人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申請行政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