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與實際終止合同的區別

建議與實際終止合同的區別
終止合同與解除合同的區別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說明企業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可以有兩種方法,一種是:解除勞動合同,另一種是:終止勞動合同,解除方法不同,相應的程序與補償金也是不同的。


在絕大部分情況下,解除與終止勞動合同最重要的區別是:勞動合同是否到期。勞動合同沒有到期,是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到期,是終止勞動合同。


主動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主體是企業或員工,勞動法在通知義務、補償金也有不同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終止合同的有關規定如上所述。面對終止合同的情況,我們首先應該是確認是否是屬於終止合同的情況,因爲終止合同和解除合同的後果都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沒有勞動合同的約束了。然後需要根據終止合同的有關約定,簽訂勞動合同終止協議,以此來證明兩者之間不再存在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