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不籤合同是合法的嗎,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試用期不籤合同是合法的嗎,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試用期不籤合同是合法的嗎,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試用期期間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不合法的;
法律規定建立勞動關係就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建立勞動關係時沒有簽訂合同的,則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如果單位超過一個月還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合同的,則勞動者可以自用工滿一個月其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