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因果關係是什麼

侵權因果關係是什麼
侵權因果關係是什麼
1、侵權因果關係是行爲人的侵權行爲與他人所遭受的損失具有引起和被引起的關係,即行爲造成損害結果的發生在通常情形下存在可能性。根據過錯責任原則,行爲人需要爲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條本編調整因侵害民事權益產生的民事關係。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爲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行爲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爲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侵權行爲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條受害人和行爲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依照法律的規定由雙方分擔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