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事故肇事逃逸怎麼處罰,單方事故肇事逃逸怎麼處理

單方事故肇事逃逸怎麼處罰,單方事故肇事逃逸怎麼處理

交通肇事是指車輛行爲人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交通事故,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情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而交通肇事所致的社會危害性達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規定的定罪條件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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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事故肇事逃逸怎麼處罰

關於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

所謂肇事逃逸,是指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爲逃避應承擔的法律責任而逃離事故現場的違法行爲。

而對於所發生的單方交通事故,應該由駕駛員個人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所以,如果在沒有給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情況下,當事人在發生單方事故後未報案而離開現場的,沒有給第三方造成損失,不屬於肇事逃逸。

而如果所發生的單方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財產損失的(例如撞壞了交通設施、道路綠化等),駕駛員在發生事故後不及時報警而逃離現場的,就屬於肇事逃逸,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發生事故後肇事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爲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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