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因管理必要費用的承擔者是哪些人

無因管理必要費用的承擔者是哪些人
無因管理必要費用的承擔者是哪些人
無因管理必要費用由受益人承擔。因爲法律規定,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爲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的人,有權請求受益人償還由此支出的必要費用。所謂無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託,也無法律上的義務,爲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自願爲他人管理事務或提供服務的事實行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條,管理人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爲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管理他人事務的,可以請求受益人償還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務受到損失的,可以請求受益人給予適當補償
管理事務不符合受益人真實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規定的權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實意思違反法律或者違背公序良俗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