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用非機動車道怎麼處罰

佔用非機動車道怎麼處罰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爲。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佔用非機動車道怎麼處罰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佔用非機動車道怎麼處罰

1、機動車佔用非機動車道行駛屬於不按照規定車道行駛,記3分,罰款100元。
2、【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條,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爲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7條,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只准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