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規範非婚生子女跟母親的戶口有什麼要求

最新規範非婚生子女跟母親的戶口有什麼要求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最新規範非婚生子女跟母親的戶口有什麼要求

非婚生子女隨母報戶口的條件爲,母親需要攜帶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身份證、繳納社會撫養費證明,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孩子的出生登記。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11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