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避稅避債

保險法避稅避債
最高人民法院國家賠償司法解釋是什麼
最高人民法院於5月27日下發通知,公佈了2015年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標準,具體數額爲每日219.72元。 國家統計局2015年5月27日公佈,2014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即原“全國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數額爲57346元,比上年增加4967元;日平均工資爲219.72元,比上年增加19.03元。 國家賠償法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在審理國家賠償案件時按照上述標準執行。以上是最高人民法院國家賠償司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