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檢疫局國家賠償的方式有哪些我國國家賠償方式以支付賠償金爲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 (一)支付賠償金 (二)返還財產 (三)恢復原狀 以上三種賠償方式,既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另外,檢察機關作爲賠償義務機關對依法確認有國家賠償法第15條第(一)、(二)項規定的情形之一,並造成受害人名譽權、榮譽權損害的,應當在侵權行爲影響的範圍內,爲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