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鑑定被改了

法醫鑑定被改了
我之前做的司法鑑定被改了,請問法醫鑑定被改了還有效嗎?
法醫鑑定要根據《公安機關傷害案件規定》中的規定去執行。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傷害案件規定》(公通字[2005]98號)第十七條公安機關傷害案件,應當對人身損傷程度和用作證據的痕跡、物證、致傷工具等進行檢驗、鑑定。第十八條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第十九條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人身傷情鑑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鑑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鑑定文書。對傷情比較複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鑑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日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複雜,一時難以進行鑑定的,待傷情穩定後及時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以上便是“法醫鑑定被改了還有效嗎”的相關回答,希望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