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退耕還林合同到期

農村退耕還林合同到期

合同終止,是指因發生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使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因爲,合同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向將來消滅,並不溯及力,因此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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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退耕還林合同到期怎麼辦

《退耕還林條例》第二十四條:縣級人民政府或者其委託的鄉級人民政府應當與有退耕還林任務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簽訂退耕還林合同。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到期後,由村集體重新發包,並與承包人簽訂承包合同。重新發包時,由村集體確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會討論決定。

原則上,以發包時具有本集體成員資格的人員爲限來平均分配。

綜上所述,關於農村退耕還林合同到期怎麼辦小編已經爲大家解答了,在退耕還林合同到期之後一般是需要先與村裏進行協商的,根據國家的法律規定對農村的土地承包期限做出了規定,不管是在第一輪的承包過程還是第二輪的承包過程都是要符合國家規定的法定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