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農村宅基地退耕還林

關於農村宅基地退耕還林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爲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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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退耕還林合同到期怎麼辦

《退耕還林條例》第二十四條:縣級人民政府或者其委託的鄉級人民政府應當與有退耕還林任務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簽訂退耕還林合同。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到期後,由村集體重新發包,並與承包人簽訂承包合同。重新發包時,由村集體確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會討論決定。

原則上,以發包時具有本集體成員資格的人員爲限來平均分配。

綜上所述,關於農村退耕還林合同到期怎麼辦小編已經爲大家解答了,在退耕還林合同到期之後一般是需要先與村裏進行協商的,根據國家的法律規定對農村的土地承包期限做出了規定,不管是在第一輪的承包過程還是第二輪的承包過程都是要符合國家規定的法定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