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還林的土地是否屬於林地?

一、什麼是退耕還林?

退耕還林的土地是否屬於林地?

退耕還林就是從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出發,將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計劃,有步驟地停止耕種,按照適地適樹的原則,因地制宜地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

其標準是:

山區、丘陵區:水土流失嚴重,糧食產量低而不穩、坡度在6度以上、農民已經承包或延包的坡耕地;

平原區:風沙危害嚴重、糧食產量低而不穩、農民已經承包的沙化耕地。

退耕還林工程建設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坡耕地退耕還林;

二是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2017年,涉及到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的22個省市自治區還將實行還林1500元/畝,還草1000元/畝的補貼政策。

退耕還林的土地是否屬於林地?

退耕還林的土地應該屬於林地。實施退耕還林後,必須確保退耕農戶享有在退耕土地和宜林荒山荒地上種植的林木所有權,並依法履行土地用途變更手續,由當地縣級人民政府發放林權證。

二、退耕還林土地是否能確權?

分3種情況來看:

1、農戶家庭承包經營的土地中,按照林權制度改革有關規定,已退耕還林並確權登記頒發了林權證的,應從農戶承包土地地塊和麪積中減除,依法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註銷登記手續,不再確權登記頒證。

2、已退耕還林但未頒發林權證的,應予以確權登記頒證。

3、對既沒有取得林權證,也沒有取得補貼的,應當進行確權登記頒證。

退耕還林土地能轉讓嗎?

退耕還林地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退耕農戶享有退耕還林土地上的林木所有權、使用權和退耕還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也就是說,可以轉讓經營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耕還林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也有講到“退耕土地還林後的承包經營權期限可以延長到70年。承包經營權到期後,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可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繼續承包。退耕還林土地和荒山荒地造林後的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繼承、轉讓”。

因此,要注意的是,林權流轉期限應當根據森林、林木的林種、樹種、林齡、開發目的、開發形式等由流轉雙方協商確定,原則上用材林以輪伐期確定流轉期限爲宜,最長不得超過該林地的剩餘使用期限;若原未確定林權有效期的,流轉期限最長不得超過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