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中爲什麼不能錄音

庭審中爲什麼不能錄音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審覈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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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麼承諾不能撤銷

以要約來做分析就可以理解,要約的撤回是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是同時到達受要約人,而要約的撤消則是要約已經到達了受要約人,要約已經生效了,但受要約人還未做出承諾之前;那麼現在就以承諾來做分析,是一樣的概念,承諾的撤回是在承諾發出之前還未到達要約人,而承諾如果是可以撤消的,那麼根據要約的分析,則是承諾已經到達了要約人,但法律規定,承諾到達要約人的時間爲合同成立的時間。一旦承諾到了要約人那裏,那麼則合同成立,合同都成立了,如果承諾要撤消的話,就相當於是合同的撤消了,合同的撤消的話就要符合合同撤消的規定,然而合同不是隨便可以撤消的,所以說承諾不可撤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