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 一律認定全責

交通事故逃逸 一律認定全責

如果造成交通事故的,是需要及時拯救傷者,並且是需要及時報警處理的,公安機關是需要根據現場情況進行事故責任認定的,但是如果有人交通肇事逃逸的,是需要承擔全部責任的。那麼,交通事故逃逸怎麼認定呢?下面,本站網小編詳細爲您介紹具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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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怎麼認定


交通肇逃逸案件不斷髮生,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很大危害。但如何認定交通肇事逃逸呢?

交通肇事逃逸應具備的條件:

第一,時間上當事人知道已經發生交通事故;

第二,當事人主觀上是爲逃避法律責任(是否包括刑事和民事責任,認識不一,我們傾向僅僅是刑事責任);

第三,已經離開交通事故現場。

只有具備上述三個條件,才能認定爲交通肇事逃逸,否則,認定當事人離開事故現場就是逃逸難免過於嚴格,同時於法無據,於情不合。在上述案例二中何某的行爲很明顯是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應該認定其有逃逸情節,而在案例一中的古某雖然有離開現場的情節,但其主觀目的不是逃避法律追究,而是到交警部門投案自首,所以不能認定爲其逃逸;在案例三中,對於李某的行爲也不能認定爲逃逸,雖然其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觀目的,但其不是從交通事故現場離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