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訂立的方式有哪些呢

合同訂立的方式有哪些呢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審覈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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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訂立的方式有哪些?

《合同法》第十三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採取要約、承諾方式。要約又稱爲發盤、出盤、發價、出價或報價等。要約邀請 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要約邀請是當事人訂立合同的預備行爲,在發出要約邀請時,當事人仍處於訂約的準備階段。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承諾一經作出,並送達要約人,合同即告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