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結算保證金

竣工結算保證金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透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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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金已退還是否可認爲工程已竣工

  不可以。  履約保證金是合同的擔保方式之一。當雙方就合同擔保方式達成一致,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同時,可以互相退還履約保證金及支付保證金,或者採用其他擔保方式,比如說履約保函。  而工程竣工必須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或者滿足合同約定的其他條件,並透過相關驗收。  履約擔保是工程發包人爲防止承包人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違反合同規定或違約,並彌補給發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其形式有履約擔保金(又叫履約保證金)、履約銀行保函和履約擔保書三種。履約保證金可用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履約保證金不得超過中標合同金額的10%;履約銀行保函是中標人從銀行開具的保函,額度是合同價格的10%以內;履約擔保書是由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實體公司或社會上擔保公司出具擔保書,擔保額度是合同價格的30%。一般情況下履約擔保是在保修期滿並頒發保修責任終止證書後15天或14天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