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10年 8年 5年

有期徒刑10年 8年 5年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處罰金。

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所謂數額巨大,根據《解釋》,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千元至2萬元以上。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其數額巨大的起點爲250份。其他嚴重情節,是指除數額巨大以外的其他嚴重情節。根據《解釋》第6條第3項之規定,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爲“其他嚴重情節”:⑴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⑵盜竊金融機構的;⑶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⑷累犯;⑸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⑹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⑺盜竊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的;⑻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另外,根據《解釋》第9條第l款之規定,盜竊國家二級文物的,亦應依本幅度最刑即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