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曠工自離有工資嗎

員工曠工自離有工資嗎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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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曠工三天自動離職有工資嗎

員工曠工自離有工資嗎 第2張

如果勞動者隨便的曠工不去單位上班,這對單位來講其實是很不利的,很容易給單位造成損失。而在這樣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往往也會規定員工曠工達到一定天數的就會開除員工,當然此時員工自己離職也是可以的。那此時員工曠工三天自動離職有工資嗎?下文中律師365小編爲你做詳細解答。

曠工和自動離職不影響你要求工資報酬,如果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時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一次性結清的,可以扣去曠工天數。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否則當事人可以去勞動局舉報。

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法律依據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我國法律中沒有規定員工因爲曠工而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就可以不支付其相應的工資報酬。此時不管是員工自己主動離職還是被單位開除,其實都是應該按照實際的工作天數來計算工資報酬的。當然,因爲員工曠工的行爲給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的,也可以要求員工做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