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繼承和贍養義務合同

財產繼承和贍養義務合同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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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盡贍養義務能繼承財產嗎

繼承法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也就是說沒盡贍養義務的子女不是當然的無法獲得遺產。而是要各位繼承人協商,可以不分遺產或少分遺產。

同時繼承法還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對於被繼承人而言,其可以列遺囑將遺囑,此時沒盡贍養義務的子女夢不能獲得遺產,要看被繼承人的遺囑如何的訂立。

父母是否離婚、是否再婚,其實這與子女履行自己的贍養義務並沒有任何關係。即使父母再婚之後又生育了子女,日後當父母年老需要贍養的時候,作爲他們的子女也是需要實際的來贍養父母,其中就包括照顧父母的生活起居、支付贍養費等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