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險和新農合要先報哪一個

意外險和新農合要先報哪一個

社會保險是國家爲員工的生活、醫療保障而實行的強制性保險。所謂強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規直接對雙方的權利義務作出規定,雙方當事人不得自由協商。社會保險費糾紛屬於勞動爭議,產生社會保險糾紛可以採取三種處理方式,即行政處理的方式、司法救濟的方式、社會參與和監督。的方式。因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不交、少交或遲交社會保險費糾紛是產生社會保險費糾紛的根源。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意外險和新農合要先報哪一個
1.新農合先報銷,如果商業險是意外險含意外門診和意外住院的話,可以報社保沒報的那部分比例再報。意外險報銷和農村合作醫療報銷不衝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支付設立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醫院年起付標準以下的住院費用由個人自付。
2.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二十二條 保險事故發生後,按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保險人按照合同的約定,認爲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