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要轉賬記錄嗎

借條要轉賬記錄嗎
借條要轉賬記錄嗎
【問題解析】
銀行卡的轉賬記錄與收據的法律效力不同。
收據可以直接證明收款的事實。
而銀行轉賬記錄,只能證明雙方之間有金錢往來,不能直接證明是收取的什麼款項,還需要有其他證據加以佐證(如雙方之間有合同關係等)。
【法律依據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1、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
2、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出具收據,寫明證據名稱、頁數、份數、原件或者複印件以及收到時間等,並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3、第七十條
書證應當提交原件。物證應當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複製品、照片、副本、節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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