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上訴書狀

勞動爭議上訴書狀
勞動爭議上訴書最多可以上訴幾次
1、我國法院審理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即每一起案件,經過兩級法院審理的,即告終結。   2、對法院判決不服的,只能向第一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上訴一次。第二審法院作出的判決即爲終審的、生效的判決。   2、如有證據證明生效判決確有錯誤或者審判程序違法等情形的,可以向作出生效判決的法院或者作出生效判決法院的上級法院申請再審。綜上,勞動爭議上訴書只可以上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