僞造交強險處罰規定

僞造交強險處罰規定

交通法規,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爲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制定的法規。駕駛人員哪些行爲屬於交通違章行爲,交通違章後駕駛員應該受何種處罰等等問題在交通法規都能找到相應的答案,所以瞭解基本的交通法規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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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人知道對於僞造交強險保險單怎麼處罰

保監會有關負責人強調,投保該險種的車輛須將保險標誌貼在汽車的前擋風玻璃上,沒有前擋風玻璃的投保車輛,如摩托車、拖拉機等,應使用便攜型保險標誌。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如被交管部門發現沒有攜帶保險標誌的,交警將依法扣車,並處以200元罰款並扣1分;僞造、變造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保險標誌的,不僅要扣車,處以僞造挪用標誌的1800元罰款,而且還要對車主處以交強險基礎保費的2倍,也就是2100元的罰款,總罰款就是3900元;保險憑證遺失仍然繼續上路的,交警將扣留車輛,處以200元罰款並扣1分,直至補辦標誌後發還車輛;沒有投保交強險的車輛,交管部門將不予驗車。
以上是對於僞造交強險保險單的回答